学者:生育致农村“夫出妻守” 三孩实施应考虑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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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中国“三孩”政策出台之后,有学者指出,从家庭角度来说,抚养孩子所带来的经济压力是首要因素,不管是农村还是城市,都会面临相同的经济问题。而从农村妇女自身角度而言,她们面临的影响更多。绝大部分妇女的留守是由于生育小孩而造成的。“三孩”政策在农村的实施势必要考虑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据澎湃新闻报道,湖南女子学院教授胡桂香在湖南沅江市草尾镇西村进行了大约一个月的田野调查,选取了婆婆、媳妇两个群体的妇女进行访谈,相关研究文章已在《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1期刊发。

作者介绍,西村的很多年轻人在外地打工,在打工中找到女朋友,然后回家结婚,结完婚年轻夫妻一起外出打工,等到怀孕要生小孩时就回家待产,这是许多打工家庭的经历。外出打工没有固定的属于自己的住房,没有够长的带薪产假,没有享受流入地的生育保险,在城市生育的成本太高,在月子里没有人照顾等等,都使得怀孕妇女回家孕娩成为首选,从而使这些女性在生育之后就成为留守妇女。

据调查,西村大部分育龄妇女都曾有留守的经历,最长的曾留守八年,最短的一年。作者得知,绝大部分妇女的留守是由于生育小孩而造成的。

文章指出,在中国大部分农村,由于养育孩子而形成的“夫出妻守”这一非常态的夫妻相处模式,既难以保障婚姻的功能,又降低了婚姻幸福感和婚姻质量,还在一定程度上威胁到婚姻的稳定性。“三孩”政策在农村的实施势必要考虑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作者提到,对传统性别分工价值的认同,造成了人们对夫妻所从事劳动的价值的不同态度与观念。从打工到回归家庭,夫妻经济地位之间的变化就会显现。“对于农村女性而言,外出打工最重要的一点是使她们能够重回公共领域,提升经济上的优势,然而一旦生育尤其是多育,她们就不得不从打工中撤回到家庭。”

文章称,尽管“男主外、女主内”的分工模式一直被希望得以重构成“男女共同主内与主外”,但相对男性而言,生育子女数量会大幅度增加女性的家务劳动力,挤占了女性的休闲时间,生育带来的子女生理照料和陪伴、教育等情感家务劳动投入巨大,女性的贡献率超过80%。面对这种情况,很多妻子不知用什么方式来解决,导致夫妻之间互相抱怨拌嘴,夫妻矛盾出现。

胡桂香在文章中还提及,西村是一个杂姓村,以前村内通婚现象比较普遍,最远也是在邻村或者稍远一点的村庄,但随着农村青年劳动力流动的常态化,其通婚圈也不再限制于原初的市场圈和行政圈,跨地域婚姻也越来越多,村中有来自于浙江、河南、广西、贵州等外地的媳妇十几位,省内的有二十多位,本村互相通婚的只有两位。目前的80后与90后大都是独生子女,所以一般与公婆住在一起,跨地域婚姻中由于婚前夫妻双方缺乏对家庭情况、生活习惯的了解,女方在婚后通常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融入新的家庭和社区环境,也可能因不适应而对婚姻和家庭产生不满,有时日常生活习惯的冲突也会演变成难以调和的婆媳冲突。

胡桂香认为,目前“三孩”政策刚实施不久,对西村育龄妇女的调查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政策调整会对农村生育带来的相应影响。“三孩”政策能否落实到位,能否解决育龄女性的后顾之忧,需要在执行过程中注入女性视角,同时也要关注农村的实际困难。

她建议,全面普及流动妇女的生育保险制度;将“三孩”家庭补偿优惠政策纳入政府民生工程;解决农村托幼、教育等方面的配套措施问题,对于农村家庭来说,农村中的小孩托幼与教育问题比城市更为困难;加强性别平等意识教育,推动性别分工实践的平等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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