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法院三读通过18岁公民权修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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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立法院今天(25日)表决通过18岁公民权修宪案,未来年满18岁台湾民众依法有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及参加公民投票之权,以及被选举权。后续将交由公民复决,这也是首次修宪案交由公民复决。

综合台湾中央社和《联合报》报道,台湾立法院今天处理18岁公民权修宪提案时进行表决。全案三读表决时,出席立委为109人、赞成109人、反对零人、弃权零人,全案通过。

台湾民进党立法院党团今天在院会后举行记者会,总召柯建铭提出三点呼吁,希望朝野共同努力让公民复决过关,并持续推动降低修宪门槛、废考监,以及将青年日改为18岁公民权修宪案三读的今日(3月25日)。

柯建铭说,18岁公民权通过是历史的时刻,很高兴看到国民党最后一刻悬崖勒马。虽国民党团过程中有些争辩,但至少仍参加修宪行列。对于国民党团批评民进党团多数暴力,柯建铭则表示,国民党非理性的攻击不尽合理、非常遗憾,既然已经成功了,不必争功诿过。

在野国民党团总召曾铭宗则说,现在修宪工程刚完成第一步,这些未完成的修宪项目,希望后续修宪能继续走下去,希望民进党不要只顾一党之私,也能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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