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拟延长防疫规例至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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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昨天通过修订防疫规例,延长政府因应疫情防控措施的相关法律框架至9月30日,同时加强违反强制检测要求的阻吓力,从3月31日起生效。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香港行政长官与行政议会昨天(3月29日)通过修订《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第599章)下的八项公共卫生紧急情况规例,香港食卫局局长也根据条例修订第599A章,以延续及加强政府采取疫情防控措施的相关法律框架。该九项修订规例将于3月31日生效。

由于香港及全球各地的冠病疫情仍然严峻,港府需要延长防疫条例下多项紧急规例的有效期,延续实施疫情防控措施的法律框架,令港府能够继续采取措施,进一步遏制当前疫情及保障民众健康。因此,香港特首林郑月娥昨天通过八项规例修订,将其有效日期延展六个月至今年9月30日。

港府发言人说,延长有关规例的有效期旨在继续保持实施相关防疫措施的法律框架,但并不代表该等规例下现行施加的限制会持续不变直至相应的失效日期。相关法律框架已加入弹性条款,容许政府视乎疫情发展,根据香港整体疫情防控及恢复社会和经济活动的需要调整个别限制和条件。

另外,经修改后的规例也将要求须照顾者的负责人尽最大努力,确保须照顾者遵从强制检测公告下的规定。港府也提高不遵从强制检测指示、强制检测公告及限制与检测宣告下的检测规定的相关罪行罚则,最高可被判处第四级罚款2万5000港元(4331新元)及监禁六个月,以加强阻吓力并维持不同罚则之间的分级。

港府敦促所有须接受强制检测、隔离或检疫的人士遵守相关规定,以阻截病毒在社区传播。港府称将持续密切监察疫情发展,不时检讨各项措施,以在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后作出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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