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工委:乡镇街道居委会发现妇女疑被拐卖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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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拟明确基层政府与群众自治组织、妇女联合会等方面的职责。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发言人臧铁伟介绍说,乡镇街道居委会工作人员发现妇女疑被拐卖应及时报告。

据澎湃新闻报道,有记者提问,4月18日至20日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审议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对于个别地方暴露出存在严重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事件,妇女权益保障法将作出哪些针对性规定?

臧铁伟说,拟从及时发现、有效防范侵害妇女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角度,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增加有关规定:一是,户口登记机关、婚姻登记机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发现妇女疑似被拐卖、绑架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

二是,妇女联合会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拐卖、绑架等侵害妇女权益行为的排查,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发现妇女疑似被拐卖、绑架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解救工作。

三是,住宿经营者应当及时准确登记住宿人员信息,健全住宿服务规章制度,加强安全保障措施,发现可能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1年12月对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臧铁伟介绍,二次审议稿在初次审议稿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有关规定,加强妇女权益保障。

他特别提到,草案拟增加有关强制报告与排查制度的规定,明确基层政府与群众自治组织、妇女联合会等方面的职责,及时发现和处理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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