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拟修改大学规程处理“破坏声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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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学校务委员会昨日(26日)召开会议。据港大学生会《学苑》称,会上讨论修改大学规程的方案,并指在方案中,学生将因“破坏大学声誉”(bring disrepute)的行为接受纪律聆讯。港大传讯及公共事务处回复《学苑》时指,相关修改是为弥补目前规程的不足,以加强机制有效维护大学声誉。    

根据《星岛日报》报道,《学苑》昨晚在社交媒体发文,引述消息指校务委员会召开会议,会上讨论修改大学规程的方案,在方案中,学生将因“破坏大学声誉”的行为接受纪律聆讯。

校务委员会本科生代表黄靖轩对此表示忧虑,担心此修改将造成“白色恐怖”,学生或因担心违反相关规程而不敢于社交媒体评论大学政策。黄靖轩亦担心校园媒体的安全,但因保密原则不可透露更多消息。

按照程序,修改方案在校委会通过后将交由校董会审理,即新规程或将于12月校董会通过后落实。

港大传讯及公共事务处在回复《学苑》查询时指,相关修改是为弥补目前规程的不足,以加强机制有效维护大学声誉。此次修改另包括增加纪律委员会中学生和教师代表的人数,学生代表改以各学院自行举办选举的方式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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