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多数省份存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被不当泄露的情况,造成涉案者在考试、升学、就业、生活等方面被歧视。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文件,以规范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公职人员不当泄露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或被追刑责。
据澎湃新闻报道,近日发布的《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自2022年5月30日起施行,最新规定旨在切实解决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和相关记录管理不当导致信息泄露的问题。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教育挽救犯有较轻罪行的失足未成年人的法律制度,其功能和意义在于,尽可能降低轻罪前科对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影响,促使其悔过自新、重回正轨。
据报,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增加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不过由于规定较为原则,实践中对封存的主体、封存的具体内容和程序以及查询的主体、内容、程序等把握不一,导致该制度在落实中出现封存管理失范,相关部门监管失序等问题。
据中国司法机关统计,2017年4月至2022年4月,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8万零855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15万7962人,共计23万8817人。
通报显示,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未封或者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的案事件,造成涉案未成年人在考试、升学、就业、生活等方面遭遇歧视,很多涉案未成年人因无法正常工作生活而无奈走上信访维权道路。
上述《实施办法》共计26条,涵盖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定义及范围、封存情形、封存主体及程序、查询主体及申请条件、提供查询服务的主体及程序、解除封存的条件及后果、保密义务及相关责任等内容。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但对于何种材料属于“相关犯罪记录”并未明确。
最高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导致司法实践中有些地方认为未成年人违法记录,如绝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宣告无罪、社区矫正、接受专门教育、行政处罚等不属于“犯罪记录”,因此不在封存范围,致使涉案未成年人前科劣迹材料泄露;有些地方认为犯罪记录仅限于判决、不起诉等终局处理结果,而强制措施记录、立案文书、侦查文书、刑罚执行文书等过程文书均不包含在封存范围内,导致有的案件在侦查、起诉环节各种信息资料已经不当泄露,判决作出后再进行封存为时已晚。
为此,前述《实施办法》在封存内容上力求全面,即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材料“应封尽封”。电子数据也应同步封存,严格限制单位查询主体。此外,责任追究也力求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