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规定房价每次降幅限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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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各地政府近期不断推出新政挽救房市,广东中山市星期一(7月4日)发布通知,明确商品住房价格一经申报,调整间隔时间不少于三个月,且每次调降幅度不得超过上次销售价格的5%。

据中新经纬报道,广东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自7月4日起,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一经申报,每次调整的间隔时间不少于3个月,如需调低申报价格的,每次调降幅度不得超过上次销售价格的5%。

通知明确,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工作分为首次申报和价格调整两个类型。开发企业进行首次销售价格申报或销售价格申报调整时,每一套商品住房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各镇街最高申报价格,最低不得低于各镇街最低申报价格。

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一经申报,每次调整的间隔时间不少于3个月,如需调低申报价格的,每次调降幅度不得超过上次销售价格的5%。

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工作规程正式实施之日起,可进行一次销售价格申报调整,调整后需在3个月后方可再次调整。商品住房实际销售价格上下浮动幅度不得超过申报价格的15%。

中山市这项房市“限跌令”引起不少网民议论。有网友认为,这等于是把房价当成股价,设下“跌停板”价,违背市场机制;另有网友质疑为何不给升幅设上限,却唯独给跌幅设限。

公开报道显示,近一年来,楼市“限跌令”并不鲜见。

据不完全统计,除中山市外,去年下半年以来,至少有22个地方发布政策或引导房企不得随意降价销售。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说,当前中国各地限跌令的规定比较多,目的就是为了防范出现房企违规降价、虚假营销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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