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法援律师应聘前须通过《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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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将在本月下旬招聘法律援助律师,法律援助署星期四(8月11日)提醒有意投考者必须通过《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以及在综合招聘考试取得一定成绩,才符合申请资格。

据网媒“香港01”报道,法律援助署强调,《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是法律援助律师的入职条件,即使申请人早前已参与港府的《基本法》测试,仍要重新考核,有关考试将于10月举行,并于下周四(8月18日)截止报考。

法律援助署说,所有投考法律援助律师职位者必须在综合招聘考试的英文运用试卷取得二级成绩,和中文运用试卷取得一级或以上成绩,以及在能力倾向测试及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中取得合格成绩。

申请人如在20题中答对10题或以上,会被视为取得《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的合格成绩。申请人必须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中取得合格成绩方会获考虑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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