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政协原主席李佳被指在中共党内选举中变相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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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方星期五(8月26日)通报,山西省政协原主席李佳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撤销中共党内职务,以及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副省部级,并指李佳在党内选举中变相拉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网站上说,他们对第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山西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李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并指李佳在党内选举中进行变相拉票等非组织活动,违规打探党风廉政意见情况,并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贵重礼品。

除了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政务撤职处分之外,李佳享受的待遇也会被调整,他的中共十九大代表资格也被终止,他的违纪违法所得也被收缴。给予李佳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公开资料显示,李佳今年61岁,曾在他的家乡辽宁工作多年,2000年出任辽宁省沈阳市委常委、副市长,2004年升任辽宁省副省长。

李佳在2008年被调到内蒙古,出任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之后曾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2019年再被调派到山西,出任山西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李佳是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也曾是十九大代表,以及全国政协委员。

山西省政协常委本月2日在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免去李佳政协山西省委员会主席职务的决定。

央视新闻之后报道,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会在24日闭幕的会议上,追认关于撤销李佳全国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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