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允许在上海、重庆设立并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旅行社从事除赴台游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

中国国务院网站星期六(10月8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天津、上海、海南、重庆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

批复称,自即日起至2024年4月8日,在相关省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规定。

此前,外商投资旅行社不得经营中国大陆居民出国旅游以及赴港澳台旅游业务,另有规定的除外。

另外,中国也将在重庆市、天津市、海南省放宽外商捐资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准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