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孙国相被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根据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星期二(11月15日)消息,孙国相涉嫌受贿一案,由中国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公开资料显示,57岁的孙国相198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他曾任共青团丹东市委副书记、青联主席,共青团辽宁省委副书记、书记等职务,2008年任盘锦市副市长、代理市长职务,2010年任盘锦市委书记,2016年任鞍山市委书记。2018年任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今年6月2日,孙国相在任上落马。就在他落马前两天,辽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5月31日在沈阳闭幕,孙国相当时还出现在会议现场。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今年8月通报,孙国相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为谋求个人职务晋升,授意私营企业主出钱跑官买官。他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获得银行贷款、专项资金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孙国相开除中共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