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港男抢犯袭警各判监4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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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香港男子因三年前涉及抢犯和袭警,各被判监45个月。

综合网媒“香港01”、《星岛日报》星期三(11月16日)报道,2019年12月中环爱丁堡广场举办声援维吾尔族人权集会,期间一名男子涉踢警察腰背被制服时,同行朋友试图抢走他。两人分别承认袭警及协助罪犯两项罪行,经审讯后一同被裁定暴动罪成。法官叶启亮16日在区域法院判刑称,接纳暴动为突然发生,没有预谋,涉案两名被告的暴力行为更不足两分钟,党两人分别干犯协助罪犯及袭警罪属加刑因素,判两人各囚45个月。

叶启亮指,23岁物流管理员陆家裕行为形同抢犯,在警方制服23岁男调酒师萧子峰时不断拉扯萧,当时有大批黑衣人包围警方,最后萧子峰成功逃脱。

叶启亮认为陆家裕行为令暴力升级,现场更混乱,造成破坏社会安宁的涟漪效应,然而案发前陆家裕不会预知事件,故以12个星期为协助罪犯罪量刑起点,认罪减至九个星期。案发时现场演变成暴动,十多人包围警方指骂掷物,萧子峰加入袭警从后脚踢令情况更恶劣,警方进一步受袭,引起他人效法。

辩方求情指,被告陆家裕毕业于都会大学经济系,中学担任总领袖生,曾获选为港岛杰出学生,也曾参与少年警讯多年。陆家裕现已感到后悔,愿意承担后果,自觉愧对父母,又向受伤警员致歉。中学老师形容陆家裕为学生榜样,热衷服务他人,案中拉走朋友属自然反应,陆家裕没有使用暴力,情节较轻。

辩方指被告萧子峰也曾参与少年警讯,热心助人关心社会,女友指他曾背负行动不便的老妇人上楼梯,前僱主也决定刑满后将重新聘用,母亲则指萧子峰入狱前努力赚钱养家,萧子峰求情信中自言“种什么因得什么果”。辩方最后指暴动发生于电光火石之际,规模小暴力轻微,希望法庭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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