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着却被网络“祭奠” 厦门女子告平台侵权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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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一名女子发现个人信息在网络祭祀平台上泄露并被用来创建纪念馆进行祭奠,起诉平台侵害其肖像权、名誉权,获得胜诉。

厦门市思明区法院11月17日在微信公众号发布通报显示,当事人璐璐被朋友通知在一个安息网络祭祀平台(化名)上设有“厦门美丽女孩璐璐纪念馆”,建立日期为2016年1月,访问量达4万3000余人次。

纪念馆详细记载了璐璐的“生平”,包括出生日期、籍贯、悼词,“2010年1月某天晚上离校后失踪,过了好几天才在海里发现她面目全非的尸体,愿在天堂安息”。纪念馆也设有灵堂、网上墓园等动画背景,都放着璐璐的头像、“音容笑貌”模块,以及10张生活照。

璐璐认为平台侵害其肖像权、名誉权,要求平台承担侵权责任,安息网络祭祀平台确认情况属实,但由于其纪念馆设立时,平台不要求实名制登记,目前只能找到设立用户的IP地址及昵称、登录名,无法提供其真实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

法院审理认为,平台应严格审核被纪念人的相关信息,尤其是对设立者与被纪念人的身份关系及被纪念人的死亡信息进行严格的形式审查,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平台对他人人格权益进行侵害。

法院指出,由于平台并未严格审查被纪念者璐璐的信息、未严格落实注册用户实名认证,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提醒,当发现自己的民事权益被他人利用网络服务进行侵害时,应当及时留存证据并将相关诉求及初步证据反馈给网络平台的经营者,防止自身合法权益继续被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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