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明确:无疫情地区不按行政区域全员核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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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制定四份文件,在核酸检测、风险区划等方面详细列明应对措施,新方案规定,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如个别病例经研判无社区传播风险,可不进行区域核酸检测。

中国国家卫健委网站星期一(11月21日)发布由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制定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实施办法》《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新冠肺炎疫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指南》《新冠肺炎疫情居家健康监测指南》。

其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实施办法》列明,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严格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确定的范围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对于跨区域流动人员的检测按照“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原则,在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高速公路省界服务区、港口等地设置核酸采样点,面向跨省流动人员提供“落地检”服务。

旅客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离开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人员需查验健康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在区域核酸检测方面,新方案规定,在流行病学调查基础上,根据疫情发生地区人口规模大小、感染来源是否明确、是否存在社区传播风险及传播链是否清晰等因素综合研判,根据风险大小,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确定检测人群的范围、频次和先后顺序。

如个别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对居住地、工作地、活动区域传播风险较低,密切接触者已及时管控,经研判无社区传播风险,可不开展区域核酸检测。

在省会城市和千万级人口以上城市,疫情发生后,经流调研判,传播链不清、风险场所和风险人员多、风险人员流动性大,疫情存在扩散风险时,疫情所在区每日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三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后,间隔三天再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

感染者活动频繁、停留时间长的其他区,可基于流调研判,划定一定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原则上每日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三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

另外,根据新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一旦发生本土疫情,要尽早将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精准划分为高风险区、低风险区两类风险区,实施分类管理措施。

如个别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对居住地、工作地、活动区域造成的传播风险较低,密切接触者已及时管控,经研判无社区传播风险,可不划定风险区。

在高风险区划定方面,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为高风险区。

根据新方案,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在疫情传播风险不明确或存在广泛社区传播的情况下,可适度扩大高风险区划定范围。

高风险区需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封控期间发现新的感染者,由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组织开展风险研判,按照“一区一策”要求,可将原封控区域全部或部分延长封控时间。

若高风险区连续五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且第五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符合解封条件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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