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在获得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国安委)支持后,希望争取在上半年完成《法律执业者条例》的修例工作。
据网媒“香港01”报道,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星期三(1月11日)开会讨论后,表示支持港府尽快就《法律执业者条例》提出修订,适当处理没有香港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参与处理涉及国家安全案件的问题。
报道引述港府消息人士称,国安委的表态等同已通过要进行修例,意味着香港律政司需全速开动修例工作。
国安委的声明未提及修例的具体方案,香港律政司目前有两个方向的考量,即可“一刀切”全面禁止海外律师处理涉《香港国安法》案件,或是建立机制逐个个案审批。
有意见认为,单纯只针对《国安法》案件可能不够全面,有必要把一些可能非以《国安法》检控,但控罪本身或可能涉及国安元素的案件一并考虑,例如一些控以煽动罪的案件。至于有哪些属于国安元素,需要再作探讨。
至于设机制逐一审批,即依然由法院把关,但修订条例会把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国安法》释法条文的精神融入修订条例条文中,要求当遇到涉及《国安法》案件、或一些含国安元素案件,需要聘请海外法律代表时,要先获国安委同意,再交法庭定夺。此方案被部分法律界视为对香港法律制度带来最少冲击,但也有意见担心逐一审批,过程中可能再引起一些政治争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