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新移民母亲为儿子入学贿赂校长判监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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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单程证到香港定居的一名家庭主妇为让儿子入学,向校长行贿后被举报。她早前已认罪,星期二(3月28日)被判刑四个月。

综合香港中通社和网媒“香港01”报道,上述家庭主妇是45岁的李君萍,她被控于2022年7月18日,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向身为公职人员的轩尼诗道官立小学(铜锣湾)校长劳佩珊,提供形式为2万港元(3385新元)的馈赠、贷款、费用、报酬或佣金,作为劳助其儿子取得该校2022年9月的小一学位的诱因或报酬。

校长劳佩珊拒收贿款并向廉政公署举报,李君萍被控上法庭,3月14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罪,28日被判刑。

主任裁判官徐绮薇判刑时指,被告使用了错误方法为儿子争取入读心仪小学。贿赂公职人员是严重罪行,破坏社会廉洁和公平竞争。法庭以监禁六个月为量刑起点,考虑到被告认罪,将刑期扣减至四个月。

根据案情,被告是一名持单程证来港定居的家庭主妇。轩尼诗道官立小学(铜锣湾)去年6月接获被告儿子的小一入学申请,并于同年6月出席该校入学面试,但未获邀请参加第二轮面试。

被告于是在同年7月到学校请求校长重新考虑入学申请,对方叫她留下联络电话及儿子申请编号。被告随后将装有贿款和写有儿子姓名的信封交予校长,收到信封后校长大为震惊,要求被告取回贿款,并向廉政公署举报。

法庭早前已颁令充公涉案贿款。廉政公署提醒家长,为子女办理入学申请时,必须遵守既定收生规则,切勿以行贿方式换取入学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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