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安法实施近三年 审结71人案件全部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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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说,《香港国安法》实施近三年拘捕250人,截至上月底检控151人,已审结的71人案件全部入罪,即百分百定罪。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邓炳强星期四(4月13日)出席香港电台节目《国安法事件簿2》启播礼时说,《香港国安法》涉及四类罪行条例清晰,包括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和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相信一般市民不会误坠法网。他强调,《香港国安法》只影响香港少数人,拘捕及检控工作都很认真,才达至目前的效果。

香港律政司刑事检控专员杨美琪也在活动上说,每日面对很多不同的挑战,但捍卫法治、秉行公义是检控人员的基因和初心,这个信念永不改变,因此会公正处理每件案件、公平对待每个被告人。

她指出,律政司根据基本法第63条主管检控工作,不受任何干涉,形容完全、绝对、从来不会考虑被告的背景、政治理念或职业,而是根据适用法律和所有可接纳证供处理每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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