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文支持民间投资与国有资本联合参与重大项目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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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文件,其中提出,支持民间投资参与重大项目。

据上海市政府网站星期二(5月30日)消息,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上海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指出,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发布和重要政策宣传推介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上海市列入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的项目及上海“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滚动列入年度市重大工程项目清单,由市重大办负责协调推进。支持民间投资与国有资本联合,通过合资共设、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方式,共同参与重大项目投资建设。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的设计、施工、原材料、设施设备供应等,在招投标中一视同仁,坚决破除隐性壁垒。

在营造公平市场准入环境方面,《措施》提出,落实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对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支持民营企业依法平等进入,依法开展投资;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

优化民间投资环境方面,《措施》要求加快民间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修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目录,进一步下放部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权限。全面推进落实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落实税费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降低市政公用接入成本;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

完善民间投资融资服务方面,《措施》指出,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民间投资项目。

此外,《措施》还提到支持民间投资科技创新。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等建设,支持民营企业承担国家重大科技战略任务;加大三大产业民间投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民营企业深度参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产业高地建设以及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新型基础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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