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近期起草《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首次将“伤害民族感情”的服饰、言论、标志、物品等划入伤害中华民族精神的红线内。

这项列在草案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第34条的条文,明确列出六项被指是破坏英雄烈士和中华民族精神的行为,包括:

如果涉及上述行为,将被处以五天以上、10天以下拘留,或1000元(人民币,下同,约189新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则处10天以上、15天以下拘留,并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