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美琴:2002年已放弃美籍但从未放弃“中华民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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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民进党副总统候选人萧美琴回应国籍争议时强调,自己在2002年就已放弃美国国籍,并且从未放弃“中华民国国籍”。

综合台湾《自由时报》和《中国时报》报道,萧美琴星期一(12月4日)早上到台中第二选区陪同立委林静仪扫街前,就国民党质疑自己仍有美国籍一事作出回应时称,她从来没有放弃过“中华民国国籍”,所以没有恢复“中华民国国籍”的问题。

萧美琴继续说,因为母亲是美国人,早年她确实有美国籍,但美国籍在2002年已放弃,相关证明文件她都有,而且她选立委这么多次都已经过考验。

萧美琴指出,她在担任侨选立委就任当天,就已经取得“中华民国”身分证。

萧美琴也笑说,这次竞选总部催促她回来参选之前,她就请相关人员把她的身份都查清楚,“若一有问题就赶快找别人了”。她说,相关人员从头到尾都查得很清楚,大家都能很有信心来促成她和民进党总统候选人赖清德一起投入选战。

台北市国民党籍议员游淑慧星期天(12月3日)在脸书发文称:“萧美琴确实已经放弃美国国籍,但她的中华民国国籍,有无中断并恢复过?”

游淑慧写道,萧美琴曾在2000年说:“经过多次询问各国代表处,她放弃美国籍,只有华侨护照,就无法取得包括日本、泰国、美国、及许多欧洲申根国家的签证。”

根据台湾的《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恢复“中华民国国籍”、因归化取得“中华民国国籍”、大陆地区人民或香港、澳门居民经许可进入台湾地区者,不得登记为总统、副总统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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