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房产新政策 缩短非沪籍社保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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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台房产新政策,其中包括明确缩短非沪籍购房所需缴纳社保或个税年限、降低首付款比例、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据澎湃新闻星期一(5月27日)报道,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规划资源局、市税务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新政策将于5月28日起施行。

在购房资格方面,根据《通知》,新政策将非沪籍居民购房所需缴纳社保或个税年限从连续缴纳满五年及以上缩短至三年及以上;非沪籍单身人士购房区域,扩大至外环内二手住房。

此外,新政策也将取消离异购房合并计算住房套数规定,夫妻离异后购房不再按离异前家庭计算拥有住房套数。

为支持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新政策允许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包括上海市户籍和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可再购买一套住房。

关于住房信贷政策,在新政策下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45个基点,调整后,五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目前为3.5%。

在首付款比例方面,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5%。

针对首付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比例,新政策对购买首套住房的职工,个人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80万元(人民币,下同,约14.90万新元),家庭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160万元。

此外,《通知》也包括支持居住困难家庭改善居住条件、优化土地和住房供应与多举措保障住房民生的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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