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贵州人贩子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件,星期五(10月11日)重审一审开庭,被控拐卖儿童人数从11人增至17人,第一个卖的是亲生儿子,以5000元(人民币,923新元)卖到河北。
据央视新闻报道,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件星期五上午10时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开庭,这也是余华英第二次在这里接受审判。
此案二审后,因公安机关又发现余华英其他涉嫌拐卖儿童犯罪事实,贵州高院裁定案件发回重审。
据了解,原判遗漏的犯罪事实是指除原判认定的11名儿童,余华英还涉嫌拐卖其他六名儿童,也就是说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的数量从11人增至17人。
报道称,余华英1963年出生于云南,20多岁外出打工时结识龚显良。两人同居期间,余华英生下一个男孩。他们通过中间人把亲生骨肉送到河北,5000元把自己儿子卖了,也开启了拐卖儿童非法敛财的罪恶之旅。
延伸阅读
贵州人贩子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发回重审
从1993年到2003年,余华英分别和龚显良等人多次前往贵州、云南、重庆等地拐带儿童。在他们拐卖的儿童中,有五对是一起被拐走的兄弟或兄妹。本案将依法择期宣判。
本案于去年9月18日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审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本案二审于去年11月28日开庭,庭审后,检察机关以经公安机关初查又发现余华英在云南省还涉嫌拐卖儿童的其他犯罪事实,有漏罪没有处理。为全面、准确、有力打击犯罪,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上诉权,建议将本案发回重审。
今年1月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法院认为,原判遗漏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为查清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应予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