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执政的民进党籍台北市议员陈怡君涉嫌诈领助理费被声押禁见后获准交保,检方抗告,高等法院撤销原裁定,发回士林地方法院更裁。士林地院星期四(2月20日)下午召开羁押庭,法官裁定陈怡君羁押禁见。
台湾《联合报》《自由时报》和壹苹新闻网报道,陈怡君涉嫌以弟弟等亲友名义诈领助理费约300万元(新台币,下同,12万2733新元),士林地检署上星期三(2月12日)指挥台北市调查处、分13路搜索陈怡君住处、办公室等处,在漏夜讯问后认定陈怡君涉犯贪污和伪造文书等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证之虞,又涉犯五年以上重罪,向士林地院声押禁见。
士林地院上星期四(2月13日)裁定指出,陈怡君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公务员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和《刑法》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等犯嫌,嫌疑重大,依卷内事证,有事实与相当理由足认陈怡君有串证可能性,裁定100万元具保、并限制出境出海八个月和限制住居于户籍地,禁止于本案侦查终结前与本案共犯、证人接触。
士林地检署星期一(2月17日)针对陈怡君部分提起抗告,主张有串证之虞。台湾高等法院星期三(2月19日)撤销交保原裁定发回更裁,士林地院已定星期四(2月20日)下午3时召开羁押庭。
陈怡君星期四下午2时40分抵达士林地院、双手合十哽咽地说,“拜托大家一定要相信我的清白,我陈怡君真的不是这样子的人”,随即被带领进入法院。法官庭讯后,在下午3时40分许裁定陈怡君羁押禁见。
民进党廉政会将于下周三(2月26日)例会处理陈怡君案,预计应有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