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条例规定:半年内裁退至少五名员工须向人力部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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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年1月1日起, 雇用至少10名员工的雇主若在半年里裁退至少五个员工,他们就须向人力部通报。

法律将强制他们在通知受影响雇员的五天后,向当局通报。

人力部、全国职工总会和全国雇主联合会今天发表文告,宣布了这项新条例。

违例的雇主,可面对不超过5000元的罚款。

当局把裁员定义为机构因为出现冗员情况(redundancy) 或进行重组,而解雇员工,其中包括长久员工以及享有至少六个月完整合约条款保护的合约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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