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提醒消费者如果答应商家上门销售或失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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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三年,新加坡消费者协会接获117起上门销售的投诉案件,当中约30%消费者是在购物中心、路演或商展上获得礼品后,主动接受商家上门推销产品或服务的要求。

新加坡消费者协会今早发文告表示,在消费者保护(公平交易)(终止合约)条例下,如果商家在“不请自来”的情况下上门,消费者有权在签约后的五天内取消订单。

然而,消协提醒,如果商家在得到消费者同意后上门,此条例就无法保护消费者。消协对此表示关注,并建议消费者小心应对这种上门销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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