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接订单偷载客罪成 私召车司机上诉被驳回

私召车司机偷偷在金沙酒店外载客,被判须缴1700元罚款和吊牌一年。(档案照)
私召车司机偷偷在金沙酒店外载客,被判须缴1700元罚款和吊牌一年。(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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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私召车司机在没有接到“订单”的情况下,在滨海湾金沙“偷载”四名喝醉的女乘客;女乘客事后发现名牌外套遗失,联络私召车公司,进而揭发司机违例载客。司机却坚称是女乘客们擅自冲上汽车,自己没主动招客,他上诉至高庭但被驳回。

被告苏莱曼面对一项抵触公路交通法令及一项抵触车辆法令(第三者风险与赔偿)的控状。不认罪的他早前在国家法院受审后被判罪成,须缴付1700元罚款和吊销各级驾照一年。他不服所判,上诉至高庭。

根据本周发出的高庭判词,案件发生于2018年2月2日凌晨1时53分;被告当时租用了一辆汽车提供私召车服务,车子停靠在滨海湾金沙酒店门口前的车道。

控方指四名女子看到被告的汽车后,上前与被告商量了一轮,接着乘坐被告的车子前往四季酒店。抵达目的地后,其中一名女乘客贝特拉把50元车资外加10元小费交给被告。

事后,贝特拉发现把名牌外套遗留在被告的车上,于是她联络酒店与私召车公司Grab,想找被告取回外套。在Grab的建议下,贝特拉决定报警,被告违例沿街载客的事情也东窗事发。

审讯期间,被告表示自己驾驶私召车已有六年,坚称“从来没有偷载”,并且知道只有德士才获准在路上接客。

根据被告的说法,案发晚上四名女乘客擅自上了他的车,而非由被告主动去招揽她们,所以不算违例。被告当时有向四人表示无法载客,因为她们没有进行任何电召预订,但女乘客们已经喝醉,坚持要被告载送她们,双方也没有事先谈好车资。

不过,上诉庭法官郑永光认为,综合所有证据,被告当时在没有召车预订的情况下,同意接载四名女乘客,他这么做就是违法,因为我国法律只准许德士可以沿街载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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