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谴责四家金融机构和两名个人

金管局也谴责了英杰华的顾问陈守义(左)和英杰华财务顾问公司总裁徐文才(右)。(档案照、取自公司网站)
金管局也谴责了英杰华的顾问陈守义(左)和英杰华财务顾问公司总裁徐文才(右)。(档案照、取自公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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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谴责四家金融机构及两名个人,指他们违反了风险管理和薪酬相关的要求。

受到金管局谴责的四家公司是友邦保险财务顾问公司(AIA Financial Advisers)、保诚(Prudential)、英杰华(Aviva)及英杰华财务顾问公司(Aviva Financial Advisers)。

金管局也谴责了英杰华的一名顾问陈守义和英杰华财务顾问公司总裁徐文才。

金管局今天(6月15日)发文告指出,在当局持续监管过程中,有迹象显示这些金融机构可能违反了与薪酬有关的监管要求。

金管局进行了调查之后发现,在许多情况下,这些金融机构支付给主管的薪酬违反了财务顾问法令(FAA)。这包括和销售投资产品相关的平衡计分卡(Balanced Scorecard,简称BSC)要求,以及销售定期保费人寿保险的佣金分配和上限(Spreading and Capping of Commissions,简称SCC)要求。

友邦保险财务顾问的三名董事经理负责监督经纪的行为和表现,包括销售和合规标准。可是,公司并未根据BSC要求,评估和审核三名董事经理的表现,以决定他们的薪酬。公司也没有根据SCC要求,为三名董事经理的可变动收入设定上限和分期支付。

在BSC框架之下,公司将以四项非销售关键绩效指标(non-sales KPI)评估经纪的表现。这包括是否了解客户的需求、是否建议适合的产品、资讯披露是否足够,以及专业程度和道德行为。BSC评级将决定一名经纪在每个季度所能获得的可变动收入。经纪表现不佳,也将影响主管的评级和收入。

SCC则要求第一年支付给经纪和主管的可变动收入不得超过总额55%,其余45%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

英杰华财务顾问和英杰华同样因为分别违反BSC和SCC要求,受到金管局谴责。接受薪酬的陈守义亦违反SCC要求。

金管局也谴责英杰华财务顾问公司总裁徐文才未履行职责。除了未监管陈守义在公司的活动,也没有妥善解决公司经纪行为不当的问题,其中包括就某些保险产品的性质和特点向客户作出误导性陈述。

尽管金管局在2017年8月至2018年9月多次与英杰华财务顾问公司沟通,公司为解决这些问题而采取的措施仍然不足。

当局于是指示英杰华财务顾问委任独立的外部人员,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流程进行全面审查,并在任何销售完成之前,向所有客户确认细节。这些措施仍然有效。

至于保诚保险,同样未根据BSC要求,评估和审核三名主管和一名顾问的表现,受到当局谴责。

金管局同时谴责保诚违反风险管理指引,因为它没有采取足够的程序和合规安排,来监督这三名主管和顾问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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