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殴女友扯发拖行 男子监2月罚千元

31岁的拉稀曼昨日被判坐牢两个月及罚款1000元。(海峡时报)
31岁的拉稀曼昨日被判坐牢两个月及罚款1000元。(海峡时报)

字体大小:

(早报讯)白天暴打女友后,晚上又再打一轮!情侣酒吧内起争执,暴力男竟把女友拖出酒吧打,一度还抓住她的头发,拖行两米后又一轮拳打脚踢,七人当时站在一旁看热闹,没有一人上前阻止暴行。大约四小时后,暴力男又把女友拖到马路上猛踢她的头,直到一名目击者上前告知已报警,他才甩下女友的随身物件离开。

这名暴力男是31岁的拉稀曼,暴打女友的行径,最终为他换来四项控状,他认下一项蓄意伤人罪和一项刑事恐吓罪,法官在参考了被告面对的其他控状后,昨天(6月23日)判他坐牢两个月及罚款1000元。

案情揭露,去年7月29日下午4时40分左右,被告带了女友(32岁)等人到圣淘沙思乐素滨径的一家酒吧喝酒。晚上8时,被告和女友发生口角,被告盛怒下把女友拖到酒吧外的行人道上继续吵。

两人越吵越凶,被告开始掌掴及拳打女友,即便女友跌坐在地,他还是意犹未尽,对她大喊,抓住她的头发拖行约两米后,将她重重甩在地上,还把她的随身物品砸在她头上。这时,旁边有至少七人围观,但无人上前阻止。

晚上大约9时许,被告又再发狠,抓住女友手臂拖了一两米,接着再抓她的头发拖一米,把她拉上马路后不断怒吼,还趁女友抱着头坐在马路上时飞脚猛踢向她的脸。

女友倒地后抱着头,被告继续朝她的背部和脸部猛踹。

一名20岁青年听见骚动,叫朋友先报警,自己则前去拉开被告。被告原本警告青年不要插手,后来得知有人已经报警后匆匆离开,女友则躺在马路上哭。

两人事后也已分手。

被告的代表律师表示,两人的冲突,是因为女友要打酒吧巡场,被告出手阻止才吵了起来。

法官则认为,被告在过程中是有足够的时间冷静的,他接受主控官的建议,判被告坐牢两个月及罚款1000元。

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