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男子被指假扮警察强奸援交女案,法官指被告虚伪且“油嘴滑舌”,频对警员以及在庭上说谎,称受害者自愿。但法官指,若受害者自愿,就不会报警,判被告罪成。
被告黄奕耀(32岁,译音)面对5项包括严重强奸、严重性侵、以及假扮警员的控状。
根据控方开庭陈词,被告在2019年2月21日晚上,于甘榜峇鲁路的海苑旅店(Harbour Ville Hotel)房内假扮警察,亮出瑞士刀,威迫兼职当陪游的女大生,与被告发生两次口交和两次性交。
被告只承认假扮警察,对其余指控一概否认,经审讯后,法官今早(6月28日)发表裁决。
法官认为受害者是诚实且可靠的证人,她由始至终坚持不是自愿与被告性交,被告干案时还拿着瑞士刀。反观被告,他在2019年2月15日录口供时,承认与受害者两次性交,而性交的姿势与受害者形容的一样。
后来被告在庭上反口,称两人只有一次性交,也称受害者是自愿的,还感激被告所提供的经济援助。
不过法官指出,受害者若自愿,就不会在事发后一到家,就打电话给朋友和报警,说自己遭强奸。
法官认为被告频频对警员以及在庭上说谎,指被告是个虚伪且“油嘴滑舌”的证人,今早判他罪名成立。
法官让控辩双方针对刑罚准备陈词,案展8月17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