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讨钱不遂就动怒,不肖子违反个人保护令,接连对父亲动粗又恐吓母亲,他今早(7月5日)被判27个月缓刑监视,庭上保证不会再对父母动粗,法官严厉提醒他“切记承诺”。

案发时18岁的被告林智健(译音)被控九项控状,包括违反个人保护令、蓄意伤人和偷窃等罪名。

他承认其中五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后,今早被判27个月缓刑监视和履行100个小时社区服务,晚上10时至早上6时不得出门,须佩戴电子追踪器至少一年或直到服役之前,持续接受辅导,父母也须担保5000元确保他行为良好。 

根据案情,被告的父亲(55岁)和母亲(57岁)在今年4月1日获得个人保护令,阻止被告对他们动粗。

九天后,被告向父母讨钱,遭父母拒绝。父母为免与儿子发生正面冲突,暂时出门“避风头”,但两人后来担心儿子会把家里搞得一团乱而决定回家。

不料,他们到家后发现被告竟把食油倒在厨房地上,父亲试图进屋不果,不仅全身被泼满油,更遭被告拳打脚踢,导致父亲眉头留下两公分伤口,事后须缝针。

事发四天后,被告又故态复萌。被告向母亲索讨100元来购买“宝可梦卡”遭拒后,竟恫言“如果你们现在报警,我会杀死你们,然后跳下去。”

另外,去年11月25日中午,被告不满父亲叫他起床,竟暴怒砸碎打印机,更猛推父亲。

被告事后曾写信给父母承诺不会再犯,他今早求情时表示他打算找工作帮补家用,也在完成服役后继续升学,并承诺会善待父母。

法庭下判时表示,父母之所以会大义灭亲报警,可见他们当时多么害怕被告危害他们,并指被告已成年,应做好本分,谨记承诺勿再对父母动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