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拟修警察部队法令 提升警队行动能力

修正法案若通过,内政部将扩大警员权限,包括让警员在合理怀疑有人受伤的情况下,破门而入保护当事人不受伤害或死亡。(档案示意图)
修正法案若通过,内政部将扩大警员权限,包括让警员在合理怀疑有人受伤的情况下,破门而入保护当事人不受伤害或死亡。(档案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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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日后碰上紧急医疗事故,警察若比民防部队人员更快赶到现场,料可强行破门进入事发单位施救,以免他人受伤或死亡。

内政部兼永续发展与环境部政务部长陈国明今天下午(7月5日)在国会为警察部队(修正)法案提出一读。法案一大重点在于提升警队的行动能力与戒备状态。

其中,警员目前破门而入的权力限于执行搜查令、逮捕嫌犯,或是调查可逮捕罪行等特定情况。若是紧急医疗情况,警员不能破门入屋,直至有权这么做的民防人员赶抵现场。

修正法案若通过,内政部将扩大警员在这方面的权限,包括让警员在合理怀疑有人受伤,例如听见有人在房间跌倒后呼救等情况下,破门而入保护当事人不受伤害或死亡。

此外,驾驶人士日后若逃避路障,或面对更严重刑罚。这类行为不仅危害警员性命,随后展开的追逐战也可能殃及其他公路使用者,因此刑罚拟加重至罚款最高1万元或坐牢最长七年,或两者兼施。

由于逃避路障目前仅涵盖直接冲过路障的行为,这个定义也拟扩大至包含在路障前倒车、U转,或者弃车逃窜等。

为有效应对恐怖袭击等未来危机和安保挑战,法案也拟新设条文,规定任何级别的正规人员在“危机”时刻若未获批准,不可离职。

内政部指出,“危机”是指总统颁布紧急状态,或内政部长在公共秩序与安全(特权)法令下颁布动员令(activation order),以应对恐怖主义事件、严重暴力行为,以及大规模扰乱公序行为。

另一方面,本地有五个提供必要安保服务的辅助警队,内政部也拟透过修正法案加强对这些辅警的管制,包括对辅警管制者增设须向部长或警察总监通报,或是寻求批准的条件。内政部也会加重相关刑罚,阻吓企图干扰这类安保服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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