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瞪眼与两男混战 火爆男判入狱罚款

白国勇(右起)和连勇宏在凤山熟食中心外和梁国贤(左)大打出手。(取自面簿)
白国勇(右起)和连勇宏在凤山熟食中心外和梁国贤(左)大打出手。(取自面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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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爆男和妻子到小贩中心吃夜宵,结果被指瞪眼后与另两人陷入混战,打到其中一人鼻梁骨折;之后他又因朝私召车司机吐口水而惹上官司,昨天(8月5日)被判入狱。

被告梁国贤(29岁)共面对两项指控,一项指他去年8月28日晚与另外两名男子在勿洛北4街第85座组屋的凤山熟食中心打架,另一项则指他在去年10月6日朝私召车司机吐口水,触犯刑事暴力罪。

《联合晚报》之前曾报道,梁国贤与连勇宏(40岁)和白国勇(44岁)涉打架被控上庭,连勇宏过后被判坐牢两周及五天,而白国勇则被判罚款1500元。

根据案情,梁国贤当晚与妻子去吃夜宵,两人在小贩中心找位子时,梁国贤瞄了与其他同事在喝酒的白国勇和连勇宏一眼。

连勇宏认为梁国贤在“瞪”他,心生不满,站起来走到梁国贤的面前故意大声咳嗽,然后说:“你看什么看?”

梁国贤没理会,带着妻子离开,但连勇宏紧跟在后。两人在小贩中心外争吵,不断互问对方“你要怎样?”

白国勇拨电找连勇宏后,便前往与他会合,跟着一拳挥向梁国贤,与此同时连勇宏则拉住梁国贤的衣领。

三人扭打成一团,梁国贤趁乱离开,连勇宏追了上去,但半路发现对方妻子尾随在后,且正在用手机拍视频,因此回头一拳打在她的太阳穴上。梁国贤的妻子拨电报警,才结束这场闹剧。

四人之后都受伤,梁国贤一只手指骨折和膝盖擦伤,妻子则手脚擦伤。另外两名被告的伤势则比较严重,连勇宏鼻梁骨折,白国勇的鼻梁也疑似骨折,双手双脚也擦伤。

被告没有聘请律师,他昨天在妻子的陪同下出庭。法官下判时说,念在被告配合调查,判被告坐牢两周及一天,还有罚款600元。(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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