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用政府津贴欺骗税务局 36人抵触公司法令被控

涉嫌利用政府生产力与创新优惠津贴欺骗国内税务局,36人被指抵触公司法令被控上法庭。(海峡时报档案照)
涉嫌利用政府生产力与创新优惠津贴欺骗国内税务局,36人被指抵触公司法令被控上法庭。(海峡时报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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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利用政府生产力与创新优惠津贴欺骗国内税务局,36人被指抵触公司法令被控上法庭。

警方今早(8月30日)发出文告说,36人在本月26日和27日因所属的不同公司被指在2014年至2016年期间,通过政府生产力与创新优惠津贴(PIC)提交虚假申请,欺骗国内税务局(IRAS)高达1180万元,在抵触公司法令(Companies Act)的罪名下被控上法庭。

文告显示,其中三人早前已因为提呈虚假申请被控多项罪名,包括欺骗和洗钱。

警方表示,被控的36人被指身为公司董事却没监督公司事项或教唆他人注册成为挂名的公司董事。当中一些人也被指身为公司董事没有监督,并甚至叫他人来挂名。

他们都在公司法令第157(1)节条文下被控,若罪成可判罚款最高5000元,或坐牢最长12个月。与此同时,他们在定罪后,也被在该法令下吊销董事资格。

在这当中,有六人因为在调查期间撒谎或唆使他人撒谎,在妨碍司法公正的罪名下被加控。

根据刑事法典第204A节条文,妨碍司法公正若罪成,刑罚可被判坐牢长达七年,或罚款,或者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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