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甘抽烟中罚单 阿叔羞辱稽查员 监两周罚款2000元

 被告郑登豪。(海峡时报)
被告郑登豪。(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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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叔在有盖走道抽烟,被稽查员捉到,竟不满对方抄下身份证资料后,没进行消毒就归还,还作出具有种族色彩的评语,昨天(9月1日)被判坐牢两周及罚款2000元。

这起事件发生在去年11月22日早上10时20分许,地点是在武吉班让信佳路(Senja Road)第625A座停车场。

被告是69岁的郑登豪(译音),案发时是名德士司机。他面对两项控状,包括一项使用暴力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以及一项触犯防止骚扰法令的控状。受害人是两名环境卫生局稽查员。

案情显示,事发当天,两名稽查员在上述地点执行任务,他们发现被告在有盖走道上抽烟。

两人上前告诉被告那里不准抽烟,向被告要身份资料,并向他开罚单。被告埋怨没钱交罚款,不满执法人员不给机会。

被告一开始不愿交出身份证,但最后妥协。其中一名稽查员抄下被告的资料后,把身份证还给被告。

被告因感到不悦,于是问两名稽查员是否有消毒液。他称冠病疫情在本地蔓延,质疑他们是否来自印度或被感染。被告称自己感到不安,认为稽查员应该提供消毒液。

当其中一名稽查员把身份证还给被告时,被告竟把身份证丢在德士的引擎上。随后,他用左手擦对方的袖子,再用右手擦对方的衣袖,并表示:“不行,我必须清理干净。我对这种东西很敏感的。”

两名稽查员与被告交谈时,显得冷静和专业。

被告昨午认罪。控方表示,虽然被告所造成的肢体伤害不严重,但带着鄙视的态度对待稽查员。另外,还对两人作出带有种族色彩的评语,行为具有攻击性,促请法官判他坐牢三周及罚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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