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蓄意伤人还恐吓轮奸妻 男子被控

被告面对六项刑事恐吓、刑事暴力及蓄意伤人的控状。(档案示意图)
被告面对六项刑事恐吓、刑事暴力及蓄意伤人的控状。(档案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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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31岁男子涉嫌在组屋单位内撕破妻子衣服,持刀恐吓要和朋友轮奸她,还用洗发精倒她头上,用毛巾抽打她,今早被控上庭。

被告面对六项刑事恐吓、刑事暴力及蓄意伤人的控状,指他在去年10月17日下午1时50分于阿裕尼弯一座组屋犯案。为保护受害者,法庭谕令媒体不准报道任何可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身份。

警方昨午发布文告表示,事发7天后接获通报,调查发现被告当时和妻子起争执,用洗发精倒在她头上,弄伤她眼睛,用毛巾打她,还撕破她的衣服。

接着,他也被指持刀对着她,威胁要强奸她与叫朋友强奸她,并左右推击她的脸部。他今早在国家法院面控。

他表示有意认罪,获准保释,案展一个月审理。

一旦蓄意伤人罪成,他可被判长达三年监禁,或罚款高达5000元或两者兼施。刑事恐吓罪名一旦成立,他将可被判坐牢长达两年,罚款或两者兼施。至于刑事暴力的控状一旦成立,他则可被判坐牢长达三个月,或罚款高达1500元,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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