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律政部拟立法要求业主为符合条件的商用房地产租户提供两周租金豁免,以协助中小企业和非营利机构应对高警戒解封第二阶段的冲击。加上政府提供的两轮租金援助津贴,这些租户共可获得约一个半月的租金援助。
政府早前宣布通过租金援助计划,为特定私人商用房地产租户提供一个月租金援助,并会分两轮,在8月和10月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租户。
政府当时号召业主也跟着减免租金,但一些业主无动于衷。此次拟议中的租金豁免框架(Rental Waiver Framework)旨在确保高警戒解封第二阶段期间的免租义务,是由政府、业主和受影响租户一同公平分担。
冠病19(临时措施)(第四次修正)法案今天(9月13日)在国会提呈一读,明天会接着进行二读和三读。若法案能从速通过,租金豁免框架预计今年10月落实。
在这个框架下,租用私人商用房地产的中小企业和非营利机构须符合的条件包括:2019财年的年营收不超过1亿元、租约须在今年7月20日前签订并且在8月5日至18日仍有效,以及早前在两次高警戒解封第二阶段期间的月均营收,比起解封第三阶段期间下跌至少20%等。
根据律政部文告,获得租金援助计划第二笔津贴的租户,下个月也会收到律政部的租金豁免通知。
由于租金豁免框架设有额外条件,租户须自行评估是否符合资格,若符合则在28天内把相关证明文件及表格电邮或邮寄给房东,以便享有免租。若房地产是经过转租,例如有二房东,二房东须在收到租户文件的七天内把副本发给业主,以获取这笔租金豁免。
律政部呼吁租户与业主按个别情况作出双方同意的安排,若无法达成协议,可申请交由独立评定员定夺如租户的免租资格、租金豁免数额等事项。
当局也了解并非所有业主都有财务能力提供租金豁免,尤其是依靠收取租金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业主,因此他们若符合特定条件,可向评定员申请不必给予免租。评定员或也会酌情把一些特殊情况考虑在内,以判断业主的租金豁免义务是否应减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