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政府拟废除煽动法令,同时修订刑事法典和刑事诉讼法等法令。
内政部兼国家发展部政务部长费绍尔副教授今天(9月13日)在国会为煽动法令(废除)法案提出一读。内政部发文告说,政府过去用煽动法令处理可能削弱社会结构和政府机关的各种行为,但多年来,随着其他新的法令推出,以更具针对性和精细的方式处理这些课题,煽动法令的“应用程度有限,可以废除”。
这些更具针对性的法律包括维持宗教和谐法令、防止网络假信息和防止网络操纵法令、司法维护法令、不良刊物法令、报章与印刷馆法令,以及《刑事法典》中的特定条款。
煽动法令自1938年便生效,至今已超过80年,但前后只有六次被援引。法令惩戒具煽动性质的行为,包括激起对政府和司法体制的仇恨、煽动民众通过非法途径更改法定事项,以及激起不同族群或阶层之间的敌对情绪。
法令也授权法庭勒令任何出版带煽动性内容的报章停刊和禁止这些刊物发行。
虽然拟议废除煽动法令,但法令下确保不同群体之间社会和谐的功能仍适用,当局将修正刑事法典的其中一项条款,以更精准、同样适当的方式保障社会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