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随着新加坡过渡至与冠病共存的国家,建筑业面对的挑战依然存在。考虑到这点,受疫情影响而无法履行合约的建筑公司,暂时免除法律责任的宽限期将再获延长三个月至今年底。

国家发展部今天(9月29日)发文告宣布,冠病19(临时措施)法案下的部分援助措施的期限将进一步延长。

其中,建筑合约、供应合约,以及相关履约保证金的宽限截止日期,从原本的9月30日延长至12月31日,建筑公司期间可免受法律与执法行动影响。

合约各方须共同承担不包含人力成本合格费用的规定,原定本月底结束,也将延至12月31日结束。

此外,法案第10A节允许建筑承包商与客户协商调整合同价,以解决外籍员工工资成本增加的问题。如果合同双方无法达成满意的安排,承包商也可申请由评估员来决定能否调整合同价。

延长期限后,承办商可针对去年10月1日至今年12月31日之间外籍员工工资成本增加,提出调整合同价。承包商也可最迟在明年2月28日,申请由评估员来定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