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经纪私吞租金 监3个月罚逾万元

被告失信1万5060元租金,判监3个月。(档案示意图)
被告失信1万5060元租金,判监3个月。(档案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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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没更新房屋经纪执照,却以房屋经纪的身份在网上刊登租房广告,带顾客看房子,甚至失信屋主1万5060元租金。

被告是44岁的陈有财(译音),他面对7项包括失信以及抵触房地产经纪法令等控状。

案情显示,被告在2017年10月25日至2018年12月31日是ERA房地产公司经纪。他在任职期间替一名双层公寓单位的屋主找房客,并在2018年12月1日,为屋主找到一名房客,月租为1400元。

被告后来在隔年没有更新执照,但他在2019年1月30日为该屋主又找到一对房客,月租为1500元。

被告也于2019年1月2日至4月12日间,3次在网上以房屋经纪的身份刊登租房广告,并在同年10月5日至8日间,带顾客参观屋子,成功洽谈租约。

被告原本安排房客将租金直接汇到屋主的银行户头,不过屋主在2019年4月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发现,他自同年2月起,便没有收到房租。

屋主多次联络被告,想让他追讨房客所“拖欠”的房租。不过被告不是找借口推托,就是拖时间回复屋主。

调查显示,被告当时已失业约3个月,私下联络房客,要他们以现金的方式将租金交给他,或把租金汇到被告的银行户头里。

被告在2019年2月至11月间,共失信1万5060元租金,把钱花在个人开销上。

被告在接受调查时,称有一部分的钱是他的佣金,另一部分是补偿他维修公寓的开销。

法官最后判他坐牢3个月,罚款1万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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