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修正)法案一读 推出提升囚犯技能和学历的“就业准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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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新加坡监狱署将为囚犯推出新的“就业准备计划”(EmPS),以取代现有“工作假释计划”,让在社区工作的囚犯也能同时提升技能及继续学业,提高出狱后的就业机会。

监狱(修正)法案今天在国会由内政部兼国家发展部政务部长费绍尔副教授提出一读,旨在加强社区改造和促进新加坡监狱部门运作和行政工作,包括推行上述新计划。

“就业准备计划”(Employment Preparation Scheme,简称EmPS)是目前工作假释计划(Work Release Scheme,简称WRS)的延伸。

1985年推出的WRS,让符合条件且刑期将满的囚犯获准离狱,到社区工作,借稳定工作引导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内政部就修正法案发文告说,监狱署将先评估所有合格囚犯,看他们是否适合参与新计划,再把个案提交内政部长委任的独立咨询委员会审核。

咨委会负责向监狱总监提出建议,让监狱总监考虑后,再作相关安排。

符合资格的囚犯须服刑至少14天,而囚犯改造时的进展和反应,是否有家庭支持和重犯率将是监狱总监考虑的因素。

文告说,新计划涵盖以下三个阶段:

■“回营”(In- camp)阶段:白天在外工作、培训或读书,傍晚回到目前仅有的工作假释中心—史拉兰公园中心。

■“周末回家假”(Weekend home leave)阶段:若“回营”阶段有良好表现,将获准在周末回家。

■“长期回家假”(Long home leave)阶段:下班、完成技能培训或教育课程,可直接回家。

另外,为了更好地执行社区改造计划,修正法案将做出一系列修改。

比如,社区改造计划的条件如有改变,监狱署可使用手机短信和短信应用等其他管道,通知在社区里服刑的囚犯,而不是只能用现有法定的书面通知,进而加强行政的灵活性和提高效率。

修正法案也授权监狱总监延长囚犯的获释期,从现有的最长14天,延长到最长21天,好让监狱有时间执行尚未执行的庭令(以鞭刑为主)。

另外,法案把“青少年”(Juvenile)定义,从“16岁以下”改为“18岁以下”,并明文保障“诚信和合理地”执行监狱法令的监狱官和辅警,无须为行为和疏漏承担责任,但这不包括刑事疏忽或滥权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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