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从明年1月1日起,如果媒体销售供应商服务的客户在新加坡,就得按标准税率缴交消费税。
目前,政府是否对媒体销售征收消费税,取决于传播广告的地点。如果是在新加坡传播媒体内容,就得缴交消费税;如果是在境外传播就可获得零税率待遇。
不过,数码科技的发展已改变媒体销售的方式,让供应商更难划清传播广告的地点。
总理公署部长兼财政部及国家发展部第二部长英兰妮今天在国会针对消费税(修正)法案提出二读时作出上述宣布。
与此同时,从2023年起,政府将对通过空运或邮寄方式进口、价值在400元及以下的商品征收消费税。这也包括了企业对消费者(B2C)的非数码服务,如海外业者以视讯直播提供的教育课程和远程医疗服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