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鹅组屋10楼抛下脚车 23岁青年被控

榜鹅组屋10楼抛下脚踏车,一名青年前天被控鲁莽行事。(警方提供)
榜鹅组屋10楼抛下脚踏车,一名青年前天被控鲁莽行事。(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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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岁青年涉嫌从榜鹅组屋10楼抛下脚踏车,前天(12月18日)被控鲁莽行事。

警方今天发文告说,当局在上周四接获通报,指有人在榜鹅的埃奇德尔坪(Edgedale Plains)的一座组屋丢下一辆脚踏车。宏茂桥警署警员立即展开调查,调阅了警用摄像机捕捉到的画面进行分析,隔天就逮捕了一名23岁的男嫌犯,并在前天将他控上法庭。

控状显示,被告哈林泰尔(A Harinthear)被指于上周四下午4时左右,从埃奇德尔坪第112B座组屋10楼抛下一辆脚踏车。

事发地点旁边就是弥陀学校,经常也有年长者经过,受访居民对从高楼抛下脚踏车的行为表示关注。

住在该座组屋6年的马来女居民苏(40岁),星期四傍晚带孩子回家时,看到一辆安装了褐色篮子的绿色脚踏车倒在草丛里,现场拉起封锁线,警员后来还上楼向居民问话。“楼下经常有学生和年长者走动,若那辆脚踏车当时不幸砸中任何人,后果不堪设想。”

根据刑事法典336(a)条,鲁莽行事可判坐牢长达6个月,或罚款高达2500元,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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