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种疫苗将成为申请工作和长期证件及永久居留权条件

从明年2月1日起,雇主在工作准证持有人和他们的眷属入境新加坡前须申报他们的接种记录,准证持有人也须提交接种证书。(档案照)
从明年2月1日起,雇主在工作准证持有人和他们的眷属入境新加坡前须申报他们的接种记录,准证持有人也须提交接种证书。(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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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为维持新加坡的高接种率,从明年2月1日起,接种冠病疫苗将成为申请长期证件、工作证件和永久居留权,以及更新工作证件的条件。

根据卫生部今晚(12月26日)的文告,当局已从今年11月1日起,规定长期证件持有者须接种疫苗才能入境新加坡。

从明年2月1日起,雇主在工作证件持有者和他们的眷属入境新加坡前须申报他们的接种记录,证件持有者也须提交接种证书。

持有电子接种证书的证件持有者可上传相关证明,没有电子证书的人则须向航空公司、渡轮经营者或关卡出示接种证明。

无法出示相关文件者,除非已提前豁免,否则将被禁止登机、登船或是入境新加坡。

相关限制将不适用于12岁以下者。12岁至18岁者可申报并在抵达新加坡后完成接种。不适合接种疫苗者,则须在申请时提交医生证明,并且在抵达新加坡后进行身体检查。

至于申请永久居留权、长期探访证和学生证者,当局会在评估申请时核对他们的接种记录,并将记录上传至全国疫苗接种名册中。

如果他们不在名册中,例如未接种或在国外接种但血清检测为阴性,则必须完成接种才能获得永久居留权或长期证件。

相关限制将不适用于12岁以下者,或因健康原因无法接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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