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市区重建局(Urban Redevelopment Authority)正就修改房屋发展商条例(Housing Developers Rules,简称HDR)展开公众咨询活动。
主要修改建议旨在要求发展商向购房者提供更多的信息,以帮助购房者做出更明智的决定,从而加强购买未竣工私宅项目买家的保护。
其中,市建局建议发展商提供有关私宅项目的更准确和详细的信息如发展商的业绩记录,项目的楼层布局图,以及关于应支付的地租(ground rent)和土地持有者的身份等信息。
此外,发展商必须事先获得有关当局的批准,才可在广告中显示私宅项目特点,并要在单位平面图中标出开敞空间,以及提供按比例绘制的有地住宅平面图等。
为加强对买家的保护,市建局建议修改标准买卖协议(Sale and Purchase Agreement)的条款。例如,现有条款中,如果实际单位面积比协议列出的面积少于3%以上,发展商就需要对买家做出赔偿。在拟修改建议中,这个面积差距的容忍度将从3%降低至2%。
此外,如果买卖协议取消,发展商将被要求退还买家的额外费用,如贷款利息、贷款取消费和律师费等,最高限额为购买价格的15%。
市建局也拟议延迟维修缺陷责任期(Defects Liability Period)和买家支付维修费日期。目前,维修缺陷责任期是从买家收到临时入伙证(TOP)付款通知的15天后,或单位实际交付给买家的日期算起(以较早者为准)。买家也是从第15天开始须支付维修费。在拟议修改中,这些日期将延迟21天,到35天才开始计算。
市建局表示,35天是考虑到买家在支付TOP阶段的分期付款所需的14天,以及发展商在收到买家付款后,需21天时间来交付空置单位。
市建局公众咨询活动为期一个月,至2月5日结束。公众可上网至go.gov.sg/hdr-consult查询更多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