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兰双尸三命谋杀案 高庭驳回上诉维持死刑

被告张锦兴涉嫌在2017年1月20日上午,于兀兰52通道第619座组屋六楼一四房式单位内,先后掐死身怀六甲的妻子钟佩珊与女儿张梓宁。(档案照)
被告张锦兴涉嫌在2017年1月20日上午,于兀兰52通道第619座组屋六楼一四房式单位内,先后掐死身怀六甲的妻子钟佩珊与女儿张梓宁。(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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兀兰双尸三命谋杀案,被告以患重郁症为由提出上诉,希望改判误杀,高庭五司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原判。

被告张锦兴(45岁)涉嫌在2017年1月20日上午,于兀兰52通道第619座组屋六楼某四房式单位内,先后掐死身怀六甲的妻子钟佩珊(39岁)与女儿张梓宁(4岁)。

张锦兴就谋杀妻女的两项控状在高庭受审,第三项谋杀妻子腹中六个月男胎的控状则暂时搁下。

经审讯,法官之前裁定他两项谋杀罪名成立,并判他死刑,控方也撤销被告所面对的第三项控状。被告不满裁决上诉。

他称自己干案时患有严重抑郁症,刑责较轻,应改判误杀。他的代表律师也提出,谋杀罪条文违宪,与误杀罪名的条文重叠,都是杀了人但刑罚却不同。

案件交由五司在最高法院上诉庭审理。五司今天(2月23日)驳回被告的上诉,维持死刑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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