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挡路起冲突 校车司机撞私召车司机

被告刘晓红承认一项危险驾驶造成他人受伤的罪名,另一项动粗的罪名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海峡时报)
被告刘晓红承认一项危险驾驶造成他人受伤的罪名,另一项动粗的罪名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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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女校车司机载小学生回家,途中遇私召车司机挡路,鸣笛后双方下车吵架,女方推人,之后开小巴撞拍视频的私召车司机,被判罚款4000元以及吊销各级驾照10个月。

被告刘晓红(译音,59岁)昨午(3月4日)承认一项危险驾驶造成他人受伤的罪名,另一项动粗的罪名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根据案情,被告是一所小学的校车司机。她在去年2月18日开着迷你巴士,从学校接了小学生要送他们回家。她在下午1时47分经过直落古楼罗弄N(Lorong N Telok Kurau)的时候,遇到了一名停在路中间让乘客下车的私召车。

被告要私召车让开,因此鸣笛,但47岁林姓私召车司机没有让开,两人都下车理论。

过程中,被告推了司机一把,对方因此拿起手机要报警,还用手机开始拍摄视频。

根据庭上播放的视频,司机将车子移开让其他车子通过后,下车想要继续和被告理论。

被告这时已经回到了迷你巴士上,准备要开走,受害司机因此站在路中央将手机对准迷你巴士。

不料,被告没有停下车,而是用迷你巴士把受害司机撞开。

受害司机隔天到诊所求医,除了身体有不少淤伤外,无其他大碍,获得了两天病假。

求情称心急送学生回家

代表律师求情时说,被告身为校车司机的职责就是尽快把学生送回家,她当时只是心急启程才会一时冲动犯案。

律师认为,受害者的伤势也不太严重,请求法官不要判她吊销执照太久,指她需要执照维持生计。

主控官指出,被告校车上当时有五名小学生,更不应该冲动做出这种事,不但危害受害者的生命,也可能对学生造成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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