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男子酒驾飙车遭交警拦截时拒停,与交警展开追逐战的途中紧急刹车,导致交警闪避不及跌下电单车,左手腕严重骨折。
被告黄春勇(译音,37岁)早前不承认一项超速行驶和一项疏忽驾驶导致他人重伤的控状。经审讯后,他被判罪成,并被判坐牢三周、罚款1500元和吊销各级驾照1年半。他后来针对罪成和刑罚上诉到高庭,但最终被驳回。
男子今天(3月8日)承认余下三项抵触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状后,被判坐牢15周和罚款1250元,以及吊销各级驾照三年。
根据案情,被告在2018年8月8日晚上到百慕乐大厦通宵喝酒,隔天凌晨3时许开着奥迪载女性好友到克拉码头续摊。
他沿着中央快速公路往亚逸拉惹快速公路行驶,在经过甘榜爪哇遂道(Kampong Java Tunnel)时一度飙车至时速135公里,远远超出该路段80公里的时速限制。
四名交警当时打算在附近设置路障,目睹被告飞驶而过后,两名交警骑着电单车追赶被告,并多次示意被告停车,但被告拒停反而飞速驶出隧道,并在开往芙蓉路(Buyong Road)的支路上紧急刹车,导致紧追在后的一名交警闪避不及跌下电单车。
这名交警事后被诊断左手腕骨折,须动手术并拿了约两个月的病假,左手腕永久丧失7.5%的功能,不仅无法抬重物,也因疼痛难耐无法骑电单车超过半小时。
被告当场因酒驾被捕,并被检测出他当时每呼出100毫升气体中含有67微克酒精,超出法定35微克酒精含量。
另外,被告也在2018年7月7日晚上10时,开着一辆玛莎拉蒂到酒吧喝了八至10杯的马爹利(Martell)后,到另一家酒吧出席朋友的生日派对,同样在席上喝了不少酒。
隔天凌晨6时,他离开酒吧后到柑林路(Orange Grove Road)取车时,一上车就睡着了,导致不少车子需绕道而行,阻碍交通约三小时。
庭上揭露,被告曾在2007年至2015年数十次违反交通法令,包括违例停车、超速、在双黄线停车、越过双白线、在斑马线范围内停车,以及不顾他人安危开车。
律师黄宏胜代为求情时指,这起事件影响被告的工作和生活,他是母亲唯一的孩子,需要照顾年迈的母亲,恳请法官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