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组屋10楼抛下脚踏车 青年坐牢六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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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不满女友“闹失踪”,青年喝醉后为了发泄怒火,竟将停在组屋10楼走廊上的脚踏车抛下楼。

被告哈林迪尔(23岁)面对两项控状,分别是鲁莽行为危害他人性命罪,以及触犯冠病19(临时措施)法令。他今天(3月15日)认罪后被判坐牢六周、罚款1000元和赔偿车主90元,但因经济拮据而选择坐牢多一周又一天代替。

这起高楼抛物案发生在去年12月16日下午4时许,地点是榜鹅埃奇德尔坪(Edgedale Plains)的一座组屋。

根据案情,被告当天中午喝了一罐啤酒后搭私召车到女友家,但女友的亲戚说她刚刚出门了。

被告看到女友的亲戚也在喝酒,便到附近超市多买了两罐啤酒回来与女友的亲戚畅饮。期间,被告不断尝试拨电给女友,但都没接通,被告因此心生怒火。

被告喝完酒后再到超市“补货”,这回买了三罐啤酒,并一直喝到下午3时30分许才决定离开。

醉醺醺的被告在10楼的电梯口看见一辆成人脚踏车,为发泄怒火就将脚踏车丢下楼。脚踏车击中有盖走道的屋顶弹起,再跌落在一楼电梯口前的草地上。

闭路电视录像显示,被告随后搭电梯下楼,途中还不戴口罩与某人视频通话。

警方在当天下午4时19分接获市镇理事会职员的通报,指有人故意抛下脚踏车,组屋走道的屋顶因此受损。

法官下判时斥责被告,指他在住宅区做出如此危险行为,幸亏无人因此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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