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3万元工资 建筑公司前董事被罚9万元

被告从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近三个月期间,共拖欠13名员工的月薪和加班费,总数达到3万6000元。(示意图)
被告从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近三个月期间,共拖欠13名员工的月薪和加班费,总数达到3万6000元。(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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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建筑公司资金周转出问题,拖欠13名建筑员工超过3万元工资,公司前董事因此被判罚款9万元,即拖欠数额的近三倍。

涉案的建筑公司是Chiang Wah Construction私人有限公司。被告唐建升(65岁)案发时是公司唯一的董事。他今天(3月15日)承认30项抵触抵触雇佣法令罪名,余30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结合所有罪状,被告从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近三个月期间,共拖欠13名员工的月薪和加班费,总数达到3万6000元。这些员工都是建筑工,他们持工作准证并与公司签署雇佣合约。

根据法令,公司必须在工资期结束后的七天内支付月薪,并在14天内支付加班费,但Chiang Wah Construction却没有这么做。控状显示,这些员工的月薪介于350元和3491元,各自被拖欠的加班费也高达数百元。

多数被拖欠工资的员工在2017年2月底终止雇佣合约,离开公司。人力部于2017年2月27日接获通知后介入调查。

庭上揭露,被告随后通过保险公司给员工支付部分工资,但至今仍未支付约两万元工资。

被告求情时表示不是故意拖欠薪水,而是面对资金周转的问题。他称自己和公司都宣告破产,家人也因为这件事而关系不和,他与妻子甚至因此闹离婚。

法官下判时表示,鉴于被告决定认罪并已做出部分赔偿,因此同意控方的说辞判被告罚款即可。然而被告缴付不了罚金,因此得坐牢120天代替。(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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