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卷款逃 律师王赐安将面对纪律处分

律师事务所前管理合伙人王赐安,承认七项违反律师专业法令的指控。(档案照)
律师事务所前管理合伙人王赐安,承认七项违反律师专业法令的指控。(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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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被指卷走客户3315万余元款项潜逃至马来西亚,律师事务所前管理合伙人王赐安被引渡回国后,除了面对刑事罪名,他也被客户投诉违反专业操守,将面对纪律处分。

律师公会针对投诉召开纪律审裁庭,目前被还押的律师王赐安(44岁)在去年12月3日通过视讯,承认七项违反律师专业法令的指控。

七项指控包括他未能按照客户的指示行事、做出误导性陈述、发出不能兑现的支票、没有让客户合理地了解情况、未经授权从客户的户头转账、没有对受托管的资金负责及没有记账。

审裁庭今年2月裁定王赐安的专业行为严重失当,须接受制裁。律师公会之后将把案件移交给三司特别庭审理,由后者决定王赐安的处分。

根据纪律审裁庭日前发出的判词,精密工程公司艾来得科技(Allied Technologies)在2017年10月与JLC Advisors律师事务所(简称“JLC”)签署托管协议,由后者代为保管一笔巨额款项。

王赐安当时是JLC的管理合伙人,他代表事务所签署这份协议。协议规定,只有在艾来得科技发出通知,以及有至少两个授权签署人的签名下,或者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例如JLC退出托管人身份或法庭下达指令),JLC才能发放里头的款项。

艾来得科技后来在2019年3月至5月之间,六次追讨3315万多元余额,实际上这笔钱早已被提走,王赐安却误导艾来得科技以为JLC会发放这笔钱,甚至发出无法兑现的支票。王赐安也在事发前至少15次发出虚假的通知,让艾来得科技误以为户头内还保有3315万多元。

王赐安称,他当时按照艾来得科技执行董事刘诗任(译音)的指示,将部分款项转给一名股东、艾来得科技的子公司Asia Box Office,以及刘诗任名下的公司。

事发后,王赐安失联约14天,后来在2019年5月30日于马国落网,隔月1日被引渡回国面控,且不准保释。

他目前面对至少76项控状,包括欺骗、伪造文书,以及严重失信等罪名。案展5月12日进行审前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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